我们都习惯了屏幕、鼠标分离的设置,其实这非常不直观:眼睛看到的光标和手控制的鼠标是分离的。想起之前教爸妈使用鼠标的时候,最痛苦的就是他们并不能盯着屏幕的同时灵活控制鼠标移动到想要的位置。因为眼睛要同时观察点击目标的位置和光标现在的位置,然后在心里计算出光标在屏幕上需要移动的路径,并且把这个路径换算成手上的鼠标需要移动的路径。整个过程其实非常繁琐,只是长期以来我们通过不断的练习已经把这个内化成习惯了。但习惯了并不代表心理成本就不存在了。每次挪动鼠标去点击按钮的时候,我们都在默默的支付一定的心理能量用于计算。也许每次计算用不了太多功夫,但是乘以数量庞大的鼠标操作次数,其实大脑很累。我想这也许是很多人抱怨传统电脑使用起来不够直观的原因之一。
基于鼠标/光标的交互模式的必然推论是单一焦点。一个屏幕上只有一个光标(想想为什么多个鼠标/光标是个坏主意?),操作多个控件的时候只能逐个进行。然而这就好比开车时规定任何时刻只能在油门、离合器、变速杆、刹车、方向盘里面选择一个来操作一样令人郁闷。
触摸屏解决了眼睛看到的对象和手操作的对象不一致的矛盾。用户不再需要在头脑中将光标移动的虚拟路径转换为鼠标移动的实际路径,大大降低了操作的心理成本。多点触控技术使得同时操作多个控件成为可能,这是更多新颖的操作方式的硬件基础。苹果笔记本多点触控板的 scroll, pinch, rotate, swipe 等手势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改变了我们的行为方式。作为融合触摸屏和多点触控技术于一体的的多点触控屏,如果能辅以合适的软件界面,也许会重新定义图形界面的人机交模式。而业界能够熟练揉合硬件和软件的公司,除了苹果外好像也没有几家了。
用过 iPhone 的人大概能理解上面的软件的操作和在传统电脑上操作的巨大区别。iPhone 小小的3.5寸屏已经展现出「所见即所触」的强大威力。然而 iPhone 屏幕的硬伤正在于尺寸。对于很多应用来说,3.5寸显然太小了。但触控屏也不能太大。曾经用过惠普的 TouchSmart PC,它有一个23寸的超大触摸屏,用起来相当痛苦:如果要触摸的话,屏幕必须处于离用户身体半米以内的位置,而23寸的屏幕放在半米远看起来确实很累,要不停的转脖子,更不用说长时间盯着这么近的屏幕对视力的影响了。兼顾应用程序的内容需求和物理限制,8到13寸这个区间会是触控屏比较理想的大小。
Alan Kay 曾经对乔布斯说:「把 iPhone 的屏幕放大到 5 x 8 寸,你将统治世界。」iPad 的屏幕尺寸?5.8 x 7.8 寸。10年后我们回过头来或许会发现,iPad 的革命性意义无异于当年乔老爷从施乐实验室偷走了鼠标。
插句题外话:iPad 发布的前一天晚上,我梦到乔老爷的脸出现在了《1984》的大屏幕上……
sources:apple$us
★★★
|
关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