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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的平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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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文/约翰·格鲁伯 原文链接 另一位当时在场的前苹果高管说,平板电脑一直被搁置的原因是乔布斯先生。这位以批评尖锐而出名的人问道:归根结底,它们除了能用来在厕所里上网之外还有什么好处。 ──《触手可及:难以捉摸的平板电脑》,纽约时报,2009 年 10 月 4 日 下面是关于此平板我所听到的一点点消息(六个月以来都没有改动):平板电脑确有其事,它占据了我们都认识的那个家伙不少的注意力,而其牵涉到的人都不见踪影。我不认识在苹果有谁怀疑其存在性,而亦无人说自己知道的比别人更多。我不认识有谁见过它的软硬件,甚至不认识有谁知道某人见过。 关于这个项目走漏消息的数量是,就我所知,没有。 不难发现,目前的形势与 07 年一月首代 iPhone 问世之前十分相似,包括不少曾创造了 iPhone 邮件、日历和 Safari 应用的苹果工程师如进入了黑洞一般人间蒸发。当史蒂夫·乔布斯在 Macworld 台上从自己牛仔裤口袋里拎出 iPhone 时,其身上的神秘才逐渐消褪。如此赘言是想说明以下仅是我的猜想。完全是个人见解而已,没有哪条「预言」是我有成竹于胸而事先知晓的。 对于平板的设计我颇有疑问。它长宽几何?7 英寸与 10 英寸显示屏之间差别不小。你如何在它上面打字?像笔记本电脑那样用所有的手指?抑或如 iPhone 一般仅用拇指?如果你需要用它来看视频,如何支撑?握在手里?平置于桌面似乎是个糟糕的角度;而如相框一般做一个可展开的支脚也显得笨拙且平庸。如果它仅是个触摸平面,那如何在行动中保护其屏幕?如果它可以折叠,那与笔记本又有甚区别 —— 何不再添置物理键盘来覆盖屏幕?(我在苹果认识的人都称其为「The Tablet」,而据我所知那是因为所有人都这么叫,并非确切知道它真就是个平板电脑。而「The Tablet」几乎不可能是其真名。)如果它太大而无法放入裤子上的口袋,那该如何随身携带? 但若能放入口袋,又与 iPod Touch 有何不同?等等。 不过有一个问题占据了制高点,有了它的答案余者便迎刃而解。那就是:如果你已拥有了 iPhone 和 MacBook,它的吸引力又在何处? 本文的开篇题记 —— 关于史蒂夫·乔布斯要求平板须比马桶上的一台阅读器更有用 —— 说明了苹果会在产品发布时交上自己的答卷。我同意这个答案是一切问题的基础。 成功的新产品似乎总能在现有产品之外清晰地定义自己的领地,或者将后者替换。Flip 填充了之前无人涉足的简易相机市场。iPod 当初是如何在已有音乐播放器中脱颖而出的呢?它能在你口袋里装下 1000 首歌,且拥有一个有趣易用的介面。为何买一台 iPhone 来换掉手上的电话?因为通用手持设备有一个明显的市场。 不过在 iPhone(或 iPod Touch)与 MacBook(或运行 Windows, Linux 等笔记本电脑)之间有多大空间呢?拥有全部三者的依据是什么? 「我会在沙发或躺床上时用它」不是一个好答案。你已经可以用 iPhone 或 MacBook 做同样的事了。营销一个好几百块的设备而将其设计为仅供人们放在咖啡桌上使用对我而言完全就是愚蠢的行为。 「它是个 Kindle 杀手」不是一个好答案。如果你认为苹果造此物是为了电子书籍和文章的阅读,你的眼光还太窄。史蒂夫·乔布斯在谈及未来苹果产品时往往深藏不露,而他只要一开口却常常可见一斑。数月前戴维·普格(David Pogue)曾向他问起关于 Kindle 的二三事: 几年以前 Kindle 还未上市,乔布斯先生曾质疑电子阅读器已为进入鼎盛时期做好了准备。今天,我问他是否改变了自己当初的看法。 「我相信专一设备总是存在,它们会在某一方面拥有一定优势,」他说。「不过我认为通用设备会取胜。因为我觉得今天人们可能不会想为前者买单。」 他说目前苹果不认为电子阅读是个大市场,并指出亚马逊从未宣布自己售出了多少台 Kindle。「通常情况如果卖了不少东西,你会想告诉所有的人。」 自然,他仍是之前的那个乔布斯,和 2008 年一月与《纽约时报》的约翰·马可夫(John Markoff)对话时一样: 「这个产品是好是坏根本不重要,事实是人们不再读书了,」他说。「40% 的美国人去年平均只读了一本书甚至不到。整个概念从一开始就有问题,因为人们已经不再读书了。」 你有理由反驳那个「人们不再阅读」的观点而取其表面含义,认为苹果对书籍市场没有兴趣,辩论完毕。 不过,我会这样看待双方的观点:相较 iPod 之于音乐,阅读没有足够的消费人群使苹果愿意制造一台专一设备。(每个人,至少在我们讨论的范围内,都会听音乐。)但电子阅读作为通用计算设备中的一项功能 —— 啊哈,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Touch 之前的 iPod 曾是(现在仍是)一个巨大的成功。它改变了音乐产业并为苹果重新注入了活力。 但它也一直是一台专一设备。一开始着重于音频播放,现在又有了视频功能。 而 iPhone 在另一方面,则以通用手持计算平台的身份孕育并成长。它没有以这个姿态问世,苹果亦不曾在市场营销中强调这一点,但它毫无争议。乔布斯在演讲中将 iPhone 描述为一台三合一的设备:「可触控的宽屏 iPod、革命性的手机和开拓性的上网工具」。因此,它对人的用途便显而易见:看视频、听音乐、打电话、网上冲浪以及处理邮件。 苹果之所以能集多功能于一体而有此创造是因为它选择了将 iPhone 做成一台通用电脑,这台电脑于硬件上求简练,于软件上求复杂。现在 App Store 和第三方开发者更增加了其用武之地:从掌中游戏机直到医学分析仪。 你问我苹果平板是不是一台电子阅读器?视频播放器?网络浏览器?文件查看器?其实这里它们之间的关系是「且」而不是「或」。我认为它是上述设备的总和 —— 一台电脑。 因此要回答我刚才提出的中心问题,关于在 iPhone 和 MacBook 之后何需平板的问题,我的猜想是最终它将取代 MacBook 。 我认为他们赌的是「大」—— 重新定义个人电脑的使用体验。 苹果平板可能不会立刻实现这个目标。一切将从几个默认应用开始显出端倪。但如若我们把眼光放远呢?它与 MacBook 的关系将好比麦金塔之于苹果 ][ 。 我并非想说苹果准便将 Mac 边缘化。(恰恰相反,我听说 Mac OS X 10.7 已经启动,它将在六月的 WWDC 上以开发者版本露面。)就如所有的苹果产品一样,平板的功能可能不会比预期中的更多,但对于能做的它一定会做得非常漂亮。它会提供 MacBook 的一部分功能,但将把它们做得更加有趣。当初那些不看好 iPhone 的「功能列表对照狂」们又会跳出来说平板这也不行那也不行、苹果这次搞砸了云云。而我们剩下的人则会老老实实地去零售店排队。 Mac 仍将是我们完成所有事务的重要工具。 平板,我以为,会成为我们个人移动计算的新装备。 换言之,假如你拥有的是 iMac + iPhone 而非 MacBook + iPhone,你还会需要一台新的便携电脑。现在,那台电脑是 MacBook。而平板出现之后,你将能够选择拥有一台在理念和技术上都更接近于 iPhone 的设备。 平板的操作系统 1984 年的原始麦金塔并没有将电脑抽象化 —— 它把电脑本身变得美观、简单而易懂。很少有什么是普通用户无法掌握的。Mac OS X 相比之下在概念和技术上要复杂的多,这是现代硬件发展带来的必然结果。不过 Mac OS X 也一直试图两面兼顾:简化系统外表,而又不能将其完全封闭。用户可见的文件系统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 1984 年的 Mac 上,整个文件系统都是暴露的,而它统统储存在一张 400KB 的软盘上。在 Mac OS X 上,像 /System/Library/ 这样在 Finder 里可被查看的文件夹中包含了超过 90000 个文件,其中没有任何一个是需要用户直接操纵的。 iPhone OS 提供的则是一个纯粹的抽象介面。在表面之下,它实际上与 Mac OS X 同样复杂。然而在表面之上,它甚至比原始麦金塔更加简洁美观。技术上的复杂被彻底的包装了起来。运作结构被压缩到了最小化。它将文件系统降为了开发者级别而非用户级别的技术。(你知道 iPhone 的文件系统是区分大小写的吗?) 于是当我在想平板 OS 会类似于 iPhone OS 时,我不认为它就是 iPhone OS 。虽然二者都来源于同一个 OS X 内核,但前者会增添一些新的用户介面专为平板本身。 我不同意一个普遍的预测,即平板将只是一个放大了的 iPod Touch 。这就好比说苹果不会为 iPhone 制造操作系统因为它运行的都是 Mac 的程序一样。再者,让一台 7 英寸(更别提 10 英寸)的设备运行本是为 3.5 英寸设备设计的软件也不大讲得通。 iPhone OS 的用户介面并非凭空得来。它完全是基于真实世界的可用性而产生,并且特意考虑了设备的物理尺寸大小。可触摸点击的目标大小和间距被设计为人类拇指指尖大小。更重要的是,整个设备被设计为用户仅用单手即可完成所有操作。即便是一个手掌较小的用户仍可以用单手控制将拇指从屏幕的一个角落移动到另一个。 而平板电脑 7 英寸的显示屏可不止有 iPhone 的两倍大小,它的表面积是后者的四倍。如果苹果正在制造的这玩意儿无法靠单手完成操作,那么相信我,他们一定在设计新的交互模式。 ★★★

 

 

 

发表于 2010-1-22 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果然惊艳。
发表于 2010-1-22 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选后者吧。。。
发表于 2010-1-22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多文字
发表于 2010-1-22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半天才看完.
发表于 2010-1-22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我来说 平板就是:一台更便携的mac, 功能更强大和方便的itouch  
在她和x200之间做选择~~
dong326 发表于 2010-1-22 02:29



    两个都要
发表于 2010-1-22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大版的iPhone
发表于 2010-1-22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个都要
BGA 发表于 2010-1-22 10:54



    那出去带哪个? 两个都带?
发表于 2010-1-22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这个图片是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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