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这个点子和格式是我抄 The Setup 的。
硬件:
MacBook Pro 一台。2.33 GHz Core 2 Duo,3 GB 内存,7200 转的 320 GB 硬盘。我非常坚持要在笔记本电脑上用 7200 转。硬盘转速和内存大小带来的区别是货真价实的。
我每天背这台电脑上下班,前天有人说这很像西西弗斯推石头。在办公室我把它连到一台十九寸的 LG 显示器上(显示器是我从家搬去的),辅以日本 Filco 茶轴机械键盘,在家我用的是二十二寸的优派显示器(很差,别买)外加德国 Cherry 黑色黑轴无字键盘。这两把键盘是我唯二的非中国制造产品。我有一把苹果蓝牙无线键盘,USB 接口告急时我会用它。我还有一把五十港币买回来的二手 Apple Extended Keyboard II (Alps 轴),手感甚「粉」,除了键盘右上角的关机键还能用来关二十一世纪的苹果电脑这一点比较过瘾以外,这一代名器实在不对我的胃口。既生 Alps 轴,何生 Cherry 轴?
滑鼠我用可爱的小白白——MacBook Pro 只有两个 USB 口,我的外接键盘已经占去一个了。该鼠手感甚好,让我在处理各种PSD爽的不得了,同时还可满足「只用键盘的高级用户」的虚荣感。
我有六个外置硬盘:西数 MyBook 500 GB 3.5'' 串口三接口(USB, 火线 400,eSATA)、Maxtor OneTouch III 160 GB 2.5'' (USB)、Maxtor OneTouch IV 250 2.5'' GB (USB)、自购 320 GB 3.5'' 并口内置硬盘+Laice 160HDD(USB, 火线 400 / 800)、自购 250 GB 2.5'' 希捷内置硬盘+元谷硬盘盒(USB, 火线 800)、最后还有一个从一台旧富士通笔记本上拆下的 30 GB 2.5'' 硬盘(目前装着 Snow Leopard 预览版)。
自从我的 AirPort Extreme(单频)电源烧了之后,改用了最普通的 D-Link 无线路由器。除了没有 USB 口接硬盘无线共享之外,用起来没有任何区别——802.11n 目前为止还没有太多实际意义。
我用美版一代 iPhone 8 GB,系统版本是 3.0。最近听说 3.1 又要增加新功能,而不是着重改善速度,我很失望。Mac OS X 直到第五个版本(Leopard)速度才有所改善,看来在 iPhone OS 5.0 之前,每一代的 .0 版本都会慢到飞起。
我买得最后悔的硬件是一块备用的笔记本电池,它让我明白了不要总以为自己很「mobile」。基本上我只有担心它长期放着会坏掉的时候才会百无聊赖地将其和笔记本原配的电池换一下。所有诅咒苹果的新十七寸 MacBook Pro 不让换电池的人应该思考一下这件事。
软件:
我也有过迷恋线上软件的时期,似乎有了浏览器,什么都可以不要。两年前开始我逐渐回归桌面软件。读 RSS 我用 NetNewsWire,处理邮件我用 Apple Mail,如果没有 MarsEdit 我可能会完全不想写博客,如果没有大量的 Twitter 客户端估计 Twitter 根本火不起来。
我很愿意看到 Google Wave 能够让「线上软件的体验永远赶不上桌面软件」这句话成为历史。不过在此之前,桌面软件万岁。
我的主浏览器是 Safari 4,事实上为了装逼,我用的是 WebKit。我期待着苹果版 Chrome 将它打败的那天。我很想喜欢 OmniWeb,听说它很快,但实际经验告诉我任何浏览器标签页开多了都快不起来。基本上我不太喜欢 Gecko 引擎转译出来的页面,但 Firefox 3.5 的转译速度的确很快。我对 Firefox 插件没有太多需求,但 Torbutton 和 Ubiquity 不能不装。原本 Ubiquity 让我考虑过转投 Firefox 阵营,但它能做的事,LaunchBar 基本也都能做到,而且 LaunchBar 是系统全局的。
我也曾经在 LaunchBar 和 Quicksilver 之间徘徊,自从发现前者不接受中文输入(即输入法状态处于中文时,叫出 LaunchBar 后不必像 Quicksilver 那样特地切换回英文)、而后者基本停止开发后就不必再犹豫了。LaunchBar 是我不能没有的软件——我受不了用滑鼠去 Dock 上点击程序,也不喜欢用 Command + Shift + A 调出 Finder 的 /Applications 路径再去里边找。刚开机的时候,我的 Dock 上只有 Finder、垃圾桶、 和 ~/Downloads 堆栈三项。
写东西我用 Writeroom,不是为了全屏写作功能,而是为了窗口顶端的实时字数统计——这么简单的功能 TextEdit 就是没有。我买了 Scrivener,但还没有遇到需要出动它的大型写作项目。如果不是有了 iPhone,我可能会完全不用 iTunes。听歌我用 Vox(即之前的 ToolPlayer),可以播 MP3, AIFF, WAVE, FLAC, APE, SHN,且启动速度和 TextEdit 一样快。看片子我主要用 VLC 和 MovieTime。
我主要的 Twitter 客户端是 Tweetie,无论是电脑上还是 iPhone 上。但 Twitterrific 实在是一款很有爱的软件(「Tweetie 令人折服,Twitterrific 令人感动。」),如果它的 iPhone 版能快一点,它的苹果版能尽快支持多帐户并且能将字号调大,我一定会放弃 Tweetie。我不明白为什么有人会喜欢 TwitterFon、TweetDeck 和 Twhirl。
上面提到的那个 250 GB 希捷硬盘是我的备份硬盘,每周我至少用 SuperDuper! 把主硬盘(笔记本内置)克隆三次。Time Machine 太奢,且一旦出事,数据恢复起来问题甚多。由于我的工作文件以文字为主,体积不大,Dropbox 可满足线上备份的需要,当然多人协同工作才是它真正的强项。
因为要用 Cherry 和 Filco 键盘,我非装不可的一个小软件是 KeyRemap4MacBook,它可以把 PC 键盘的功能键重新排列成苹果的顺序。为了保证某几块外接硬盘能和 PC 兼容并且能存放高清视频,我也不能没有用来对 NTFS 硬盘进行读写操作的 Paragon NTFS for Mac OS X。
中文输入法我用产自台湾的香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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