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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技术板块会员守则(12/30/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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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30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基本规范
  • 不得发表违反我国法律和法规的文章、图片或视频;
  • 不得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涉嫌泄漏国家机密、影响社会稳定的文章、图片或视频;
  • 不得发表宣传极端民族主义、种族主义的文章、图片或视频;
  • 不得发表具有污蔑、辱骂性质的文章、图片或视频;
  • 不得发表色情的文章、图片或视频;
  • 不得发表宣传网络赚钱、宣传变相传销的文章、图片或视频;
  • 不得发表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的文章、图片或视频;
  • 未经作者允许、不得擅自转载本站的任何内容;
  • 不得在本论坛发布以盈利为目的广告;
  • 遵守网络礼仪(本帖二楼)。
二、论坛管理
  • 不得恶意灌水骗取论坛财产;
  • 不得进行辱骂及人身攻击; 注:目前受到保护的对象包括个人、社会组织、民族、国家
  • 不得盗链本站资源到其他站点,或者盗链其他站点资源到本站。转贴请先经过作者同意,并注明原始信息。同样适用于本论坛,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是最起码的。
  • 不得发表过于血腥或暴力的文章、图片或视频;
  • 不得以任何形式污蔑和诋毁本论坛;
  • 不得张贴色情图片或视频、色情文章或者指向色情网站的链接; 注:判断色情图片的标准:有露点或者有明显的性暗示或者其他严重有违公序良俗的内容
三、用户名管理 不得使用包含以下特点的文字作为用户名:
  • 违反法律法规的;
  • 危害国家安全、涉嫌泄漏国家机密、影响社会稳定的;
  • 侮辱他人的;
  • 有色情含义的;
  • 有假冒他人用户名嫌疑的;
  • 使用敏感的姓名/称号/缩写的;
  • 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的。
四、论坛头像/签名管理
  • 头像使用的图片容量不得超过 100K 字节,大小不得超过100*100。
  • 签名图片的容量不超过200K字节。整个签名在1024X768分辨率下使用IE浏览器时,尺寸不应大于一个屏幕。
  • 不得使用包含以下特点的文字和图片作为头像和签名档: (1).违反法律法规的 (2).危害国家安全、涉嫌泄漏国家机密、影响社会稳定的 (3).侮辱他人的 (4).有色情内容的或者具有色情网站链接的 (5).宣传网络赚钱、变相传销的 (6).过于血腥或暴力的 (7).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的
五、特殊规范
  • 不得恶意注册 ID(马甲等)。
  • 不得违反我司各版版规。
  • 服从管理人员的决定。
六、处罚
  • 违反论坛守则中以下任一条款者不予警告直接BAN ID或IP。 第一大类第1,2,5,6,9,10条 第二大类第5,6条 第三大类第1,2,3,4,5,6,7条 第三大类第6条涉及政治问题的 第四大类第3条第(1),(2),(3),(4),(5),(6)款 第五大类第1,2,3条 *注:对于违反规定并且经警告后仍继续恶意注册违规用户名的,BAN该用户的主帐号,无论主帐号是什么级别,一视同仁。
  • 违反论坛守则中以下任一条款者要求在48小时内给出合理解释,否则BAN ID。 第三大类第5条 第三大类第6条不涉及政治问题的
  • 违反论坛守则中以下任一条款者给予警告一次并删除帖子或帖子内违规部分[如果与帖子有关的话],扣除威望或禁言,严重者BAN ID。 第一大类第3,4,7,8,10条 第二大类第1,2,3,4,7条 第四大类第1,2条 第五大类第2条中相应版规规定应予以警告的
  • 违反论坛守则中以下一条款者给予按具体规定给予处罚。 第五大类第3条
  • 满足以下条件者追加 BAN IP 处罚。 系统自动禁言 1-2 天
七、附录:
  •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 无意义回复定义:俗称灌水,即发表无所讨论的主题或者板块无任何关联,或者明显有赚取论坛财产及恶意多次发表重复回复等扰乱版区秩序的行为;
  • 非法广告定义:以盈利为目,或内容违反我国法律的任何具有广告性质的信息(包括:文字、图像,视频等等);
  • 刷屏定义:即在一段时间内多次发表主题或者回复,超过每页主题列表数量的50%;
八、增补规则:
  • 关于“挖坟”“翻旧贴”等行为的规定:此类行为视作一般的回复行为,而不视为违规行为,但是如果回复属于无意义回复时,将直接视作恶意灌水进行处理。
  • 关于“回复纯引用”的规定:除在水区及版规允许纯引用的版块以外,在其他版块回复帖子时仅对他人的文字进行引用而没有其他内容时,该回复将被视为恶意灌水并进行相应处理。
  • 关于没有得到授权的广告,将于07年1月1日起不再另行通知或者发送端消息告知,直接删除。
  • 本守则的规定与各版版规的规定发生冲突时,以本守则的规定为准,但第五部分第三条除外。
  • 本守则第八部分增补规则的规定与前七部分规则的规定发生冲突时,以增补规则的规定为准
九、最终条款 论坛管理员对本守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作出适当的调整。 将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希望大家门配合,谢谢 ★★★

 

 

 

 楼主| 发表于 2006-12-30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大网络礼节

Rule 1:Remember the Human 礼节一:记住别人的存在 互联网给予来自五湖四海人们一个共同的地方聚集,这是高科技的优点; 但往往也使得我们面对着电脑屏幕忘了我们是在跟其他人打交道,我们的行为也因此容易变得更粗劣和无礼。 因此《网络礼节》第一条就是“记住人的存在”。如果你当着面不会说的话在网上也不要说。 Rule 2:Adhere to the same standards of behavior online that you follow in real life 礼节二:网上网下行为一致 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都是尊法守纪,同样地在网上也同样如此。 网上的道德和法律与现实生活是相同的,不要以为在网上与电脑交易就可以降低道德标准。 Rule 3:Know where you are in cyberspace 节三:入乡随俗 同样是网站,不同的论坛有不同的规则。在一个论坛可以做的事情在另一个论坛可能不易做。 比方说在聊天室打哈哈发布传言和在一个新闻论坛散布传言是不同的。 最好的建议:先爬一会儿墙头再发言,这样你可以知道坛子的气氛和可以接受的行为。 Rule 4:Respect other people's time and bandwidth 礼节四:尊重别人的时间和带宽 在提问题以前,先自己花些时间去搜索和研究。很有可能同样问题以前已经问过多次,现成的答案随手可及。 不要以自我为中心,别人为你寻找答案需要消耗时间和资源。 Rule 5:Make yourself look good online 礼节五:给自己网上留个好印象 因为网络的匿名性质,别人无法从你的外观来判断,因此你一言一语成为别人对你印象的唯一判断。 如果你对某个方面不是很熟悉,找几本书看看再开口,无的放矢只能落个灌水王帽子。 同样地,发帖以前仔细检查语法和用词。不要故意挑衅和使用脏话。 Rule 6:Share expert knowledge 礼节六:分享你的知识 除了回答问题以外,这还包括当你提了一个有意思的问题而得到很多回答, 特别是通过电子邮件得到的以后你应该写份总结与大家分享。 Rule 7:Help keep flame wars under control 礼节七:平心静气地争论 争论与大战是正常的现象。要以理服人,不要人身攻击。 Rule 8:Respect other people's privacy 礼节八:尊重他人的隐私 别人与你用电子邮件或私聊(ICQ/QQ)的记录应该是隐私一部分。 如果你认识某个人用笔名上网,在论坛未经同意将他的真名公开也不是一个好的行为。 如果不小心看到别人打开电脑上的电子邮件或秘密,你不应该到处广播。 Rule 9:Be forgiving of other people's mistakes 礼节九:宽容 我们都曾经是新手,都会有犯错误的时候。当看到别人写错字,用错词, 问一个低级问题或者写篇没必要的长篇大论时,你不要在意。 如果你真的想给他建议,最好用电子邮件私下提议。 Rule 10:Well Done!!! Thank YOU! 礼节十:尊重他人,更要尊重自己! 此主题将开放至1月1日,将收集一些反馈信息,1月1日起将关闭回复 [ 本帖最后由 Junne 于 2006-12-30 11:45 编辑 ] ★★★

 

 

 

发表于 2006-12-30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6-12-30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好严肃啊!!不过规矩就是规矩,以后要遵守了啊!!
 楼主| 发表于 2006-12-30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大家门配合,并给出自己的意见,我们这样子只是为了更好的讨论气氛。
发表于 2006-12-30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为了坛子越来越好。
发表于 2006-12-30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违反版规后是否应有短消息告知或全坛通告的过程? 有可能是无心之过,也有可能没意识到犯错。 我总认为我是正确的。 注:不同的信仰有不同的礼节,我没有信仰,但有自己的礼节。 PS:支持版规,支持版主。 版主也不容易呀。
 楼主| 发表于 2006-12-30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anday 于 2006-12-30 22:21 发表 违反版规后是否应有短消息告知或全坛通告的过程? 有可能是无心之过,也有可能没意识到犯错。 我总认为我是正确的。 注:不同的信仰有不同的礼节,我没有信仰,但有自己的礼节。 PS:支持版规, ...
关于阁下所说的执行管理权限时是否有短消息告知。这个其实已经在执行了:D 还有关于无心之过还是没有意识到,板块会给大家一个适应的时期,这也就是为什么决定要从0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原因。 论坛需要大家门的监督和意见,才可以长久的,良性的发展下去。谢谢大家的支持。在下正在策划一个奖励制度,就是举报贴,凡是举报广告的,纯表情回复的,恶意灌水等和板块没有关系的那内容或者违背了Apple技术板块会员守则的。都将会得到一定的奖励,以激励大家。相关的细节将会在1月1日发布。 edit:关于广告的主题,没有得到许可的,将直接删除,从07年1月1号开始,不另行通知 [ 本帖最后由 Junne 于 2006-12-30 23:41 编辑 ]
发表于 2006-12-31 0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斑竹!!!推广MAC!!!
发表于 2006-12-31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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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ey-jie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9-1-1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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