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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orthjs 于 2006-4-13 17:51 发表 如果一家公司手上有其中一家世界最为着名的品牌,但为了营销一个新而并不知名的品牌却不得不放弃老字号吗?2004年12月,中国个人电脑制造商以17.5亿美元的价格购买IBM的个人电脑业务,包括从交易完成时算起使用I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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