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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awzone 于 2011-7-12 10:26 编辑
就这么点事儿,没完了……不是给你处理了么,大家换位思考都体谅一下,XY也不至于明明看到你留言就是不给你回复,毕竟你是咨询,人家那边要应付已经上门的生意,人家又不是京东亚马逊,有庞大销售团队,年销售几十个亿。
总是有那么些人,觉得自己是交易中的甲方,是付钱的那个人,所以是高于乙方(商家)的,商家你就得把我给好好伺候着,哄着,有问必答,有求必应,不能有一丝怠慢,否则就是忤逆了“顾客是上帝”的原则,是如何的难以接受,令人发指。事实是有那么夸张有那么紧急有那么严重么?
有些甲方的脾气就是给惯出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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